曹先生驾驶着一辆中型货车,星夜兼程赶往上海。清晨6点,车辆行至外环线,追尾撞击一辆重型平板半挂车,导致中型货车上曹先生5岁的女儿当场死亡。经调查,曹先生当时已经连续驾驶超过了7个小时,事发时他已睡着。曹先生除了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,还涉嫌交通肇事罪,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诉讼。
【交警说法】
邵炯(全国优秀人民警察,上海市公安局青年岗位能手):长时间的驾驶,姿势固定,精神高度集中,道路两侧景观单一,很容易造成大脑、视觉和肢体疲劳。“疲劳”是个老大难的问题,一旦后面缀上“驾驶”两个字,其危险程度不亚于酒后驾驶。《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,应当停车休息,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。除了遵纪守法外,司机朋友如果在市区行车时发现有下列问题,最好也停车休息片刻:①头重发沉,哈欠连连,视觉模糊;②视野变窄,漏看错看信息增多;③反应迟钝,判断迟缓;④动作僵硬,节奏失调;⑤分辨不清方位,车速盲目提高。这时候,伸个腰,喝杯柠檬汁,变换车内音乐,甚至在车里打个盹,都可以甩掉疲劳,恢复精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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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说法第九期:驾驶要与疲劳脱钩
2008-7-3 9:15:14